是他罪有应得。别说我沒办法救他。就算真有。这闲事儿我也不会管。
说实话。这事情能怪那女尸么。人家在棺材里头呆得好好的。你非得给人刨出來。刨出來就刨出來呗。还跟人发生性关系。发生性关系就发生性关系呗。你还俩人一起做。俩人一起就俩人一起呗。你还不做好安全措施。。。
这不是有病么。
可展开那尸检报告这一看。我就愣住了。因为在死因一栏上面。填着的不是“鬼剥皮”式的皮肤病。而是“窒息”二字。再往后看......深层组织损伤、颈骨损伤、窒息性脑溢血、压迫神经感受器引起反射性心跳停止这四个选项后面全都打着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