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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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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4.2164章:立志欲坚不欲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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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违令论”。洪武九年,山西平遥主簿成乐任官期满,州府考核结果以其‘能恢办商税’为由,褒其进京朝见皇帝,结果遭到皇帝的批评:‘税有定额,若以恢办为能,是剥削下民,失吏职也,州考非是’,反而‘命吏部移文以讯’。洪武八年三月,‘南雄商人以货入京,至长淮关,吏留而税之。既阅月而货不售。商人谓于官,刑部议吏罪当纪过。上曰:‘商人远涉江湖,将以求利,各有所向,执而留之,非人情矣。且纳课于官,彼此一耳。迟留月日而使其货不售,吏之罪也’。明杖其吏,追其俸以偿商人’。这种商业税收在洪武一朝,几乎无人敢说什么,所以这个规矩基本上延续了下来。
    等朱棣登基后,这位老兄野心太大,做的事情也多,单靠农业上的税收是无法支持他修建北京城,编修《永乐大典》,疏通大运河,五出蒙古,六下大西洋,所以从永乐开始朝廷开始加重了税收,但对民间的税收却是进一步放松,‘婚娶丧祭时节礼物、自织布帛、农器、食品及买既税之物、车船运己货物、鱼蔬杂果非市贩者,俱免税’。永乐二年,山东临清县会通税课局奏:‘比岁市镇经兵,民皆流移,兼连年蝗旱,商旅不至,所征课钞不及,请减旧额。’户部以闻,上曰:‘兵旱之余,尚可征税耶!其悉免之,候岁丰百姓复业,商旅通行,然后征之’”即便如此,征收的税收并不高,大部分采取了轻税政策,‘关市之征,宋、元颇烦琐,明初务简约,以朱元璋定下的商税三十取一,超过者以违法论。足见商业税的不完善,这一方面是朝廷对商业税的不重视,另一面也不是没有官员的诸多阻挠的缘故。
    从永乐后期,勋贵早已不是tai祖与成祖两朝的军功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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