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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一起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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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出了福晋的院落,就在四爷书房不远处,离沈琳的院落还挺近的。
    那时候沈琳还没搬家呢,因此,沈琳偶尔也会在散步的时候,碰上弘晖。
    别看弘晖年纪小,不过,很是懂规矩,理论上讲,自己是格格,哪怕是府里的侧福晋,也是没弘晖身份高贵的,因为人家是嫡!!
    所以,看见弘晖,自己是要向他行礼的。
    虽然向一个五岁的孩行礼,沈琳是很不服气,不过,没办法,谁叫自己运气不好,穿越的时候没穿越成公主啥的身份呢?
    形势比不得别人,那么只能委屈自己向小孩行礼了。
    脑袋和膝盖,选一个,是个人都会选择脑袋。
    而弘晖每次都会回礼。
    倘若没有一个对比物,沈琳真没啥感觉,习惯成自然嘛,可偏偏李氏生的儿弘盼,眼睛长在头顶,觉得沈琳向他行礼是很礼所当然,是必须的。
    最重要的是,还双手反背着,头高昂着,让沈琳行全礼,弘晖那个嫡哪怕受了沈琳的礼,人家还会虚扶一下,嘴里还会客气些呢。
    这么一对比,弘晖在沈琳的心里地位,自然蹭蹭的往上涨了。
    是个人都喜欢温和可亲的弘晖,谁那么犯抽会喜欢弘盼啊。
    因为,沈琳便用老南瓜雕刻了南瓜花灯,另外还扎了一个形似汤圆的花灯,外表就是那种被咬了一口,里面的芝麻馅流了一汤勺的那种。
    别看沈琳用毛笔字写得不怎么样,不过,架不住人家穿越前,是过画画的,国画,油画是不行,画颗汤圆那是绝对没问题的,还是自己最喜欢吃的东西。
    画得那叫一个活灵活现。
    沈

第五十一章 一起出事了(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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