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被天地无情束缚的无奈和挣扎;那种种人心冷暖,世态炎凉给彻底的打动了,他确定,这就是他心目中真正的仙侠!
丝毫不夸张的说,林笑心中,对这本《诛仙》的喜爱已经完全超过了《鬼吹灯》,《鬼吹灯》可以让读者流连忘返,而《诛仙》却可以让人终身难忘。
诛仙的篇幅不算长也不算短,一百七十万字,正好符合仙侠应有的字数,有的仙侠动辄三五百万字,虽然不乏精彩,但是总是给人感觉太冗长,这个字数是最合适的。
不过林笑得到后,却没有迟迟动笔,他和另外一个星球的诛仙迷一样,存在着修改《诛仙》的念头,诛仙的开篇有些粗糙,需要润色一下,另外就是对于碧瑶,林笑一直耿耿于怀,林笑准备在这方面做点文章。
如果让碧瑶就这么的复活,那是不现实的,会把《诛仙》毁掉,整本书之所以能够让人念念不忘,让人唏嘘流泪,绝大部分是因为碧瑶这个人物,在这方面,林笑心中渐渐的有了计较。
想好之后,林笑开始码第一章。
“时间:不明,应该在很早、很早以前。地点:神州浩土。”这句话林笑完全保留,尽管看起来是一句废话,但是林笑认为这句话一下子就能让人的思绪直接飞到那天地苍茫的情境。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紧接着又是一句极为点题的名句。
接着便是对故事大背景的介绍,虽是介绍,但并不枯燥,整篇序章可以说是极为经典的古典仙侠序曲,林笑在写《诛仙》的故事时,是带着无尽的崇拜去写的,对于另一个星球的原作者萧鼎,他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整整一夜,林笑都在码字,在前几
第三十三章 诛仙(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