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拂晓的目光垂落在炉火上方向上窜起的火苗,点了点头。
许一骞看了一眼杨拂晓,五年不见,这个女人和五年前看起来没有什么变化,不过一双眼睛里有一些东西已经不一样了。
“嘉攸是他的父亲,也就是沈世,安排出国去整容的,然后在美国遇到了我,”许一骞说,“当时嘉攸其实已经算是毁容了,脸上全都是疤,皮肤完全毁掉了,当时沈洲找的那些打手太丧心病狂,用火烧,你也知道。烧了留疤的皮肤要想修复最难了,而且也是最痛苦的一种修复,需要植皮手术,整张脸几乎都要换掉,刚刚手术完之后,他有一段时间不能说话不能睁眼,吃饭只能是流食,而且还要学习各种有关于金融和导演的知识,但是他都挺下来了,他说他答应了你,他要去娶你。”
杨拂晓端着水杯的手忽然抖了一下,杯子里的热水泼出来,烫红了手背上一大片皮肤,突如其来有点疼痛感。
“但是,你当时都不知道他是谁,”许一骞摇了摇头,“不过也无所谓了,我觉得他有个信念,最起码可以忍受过那段最痛苦的时光。我不知道嘉攸是不是告诉过你,他杀过人,是被沈世逼着杀的。”
杨拂晓将水杯放在桌上,抬手抹了一下被滚烫的水烫了一下手背上留下的红印子,点了点头:“他说过。”
不是说过,而是在最后不知何年何月才会让她看到的那封诀别书中,看到过。
在自己的命和那个人的命之间,他选择的自己的性命,然后用沈世递过来的手枪,杀了这个人,染上了一手鲜血,就再也没有了可以回头的机会。围围丰划。
许一骞说:“后来在他回来之后,我一直劝他把这些
159 不醉不归,醉了再归(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