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耀眼的黄金,白金钻石吸引,祁邵珩被货架上一排排一列列略显女童气的发夹吸引了。
2008年,他捡了阿濛的发夹没有归还,现在自然是要还回去的。
看着琳琅满目的发饰,发箍,发夹,他看了这个,要了这个,总想着把一切都买给她。
今天晚上回来,阿濛说想要洗头发,他一下就想到了这些。
温暖的橘黄色浴室灯光下,以濛被他抱着,看着一抽屉可爱却不幼稚的发夹,以及五颜六色的头绳总觉得有些愕然。
不是不喜欢,而是已经过了喜欢的年龄。
有过幼女时期,有过豆蔻芳华。
9岁到15岁,应该是她最需要也最渴望这些亮闪闪的东西的时候,但是那个时候她很少有这些漂亮的花花绿绿的东西。
一个最普通的小女孩儿该有的,她没有。
在祁家,10岁的小姑娘已经开始懂得爱美,那些亮眼的头绳,发夹一般最早的馈赠者来自于母亲,但是她没有。
同样的三个女孩儿,以濛10岁,向珊12岁,向玲11岁。
11岁的向珊不要说是普通的扎头发用的头绳和发饰,那时的她脖子上已经带着老夫人亲手给她挑的红玉。
11岁的向玲虽然没有向珊在老先生和老夫人那里得*,可是苏佳慧怎么肯亏待她,“姐姐既然有美玉,妈妈给妹妹买钻石好了。”
祁家是世家,钱,从来没有成为过问题。
向珊12岁得上好的红玉,向玲11岁有了耀眼璀璨的钻石。
10岁的以濛,有什么?
什么都没有。
不要说是昂贵的饰品,
【102】浴室:咬她,咬她,咬她(一更)(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