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那些喜欢思考的人来也更有思考价值,因为蝙蝠侠不敢赌这一次硬币的结果,因为他认为抛硬币完全是没道理的。
如果抛硬币定生死真有冥冥中的道理,那么一个无辜的孩子确实就应该得到正面,这样看来蝙蝠侠救孩就是“多此一举”,并且这个“多此一举的”行为害死了“因为正面而不会打死孩”的丹特。
当然这些都是假设,杜克也没有拍摄相关的镜头,只是自己的思考,要是这次蝙蝠侠不把丹特扑倒的话,孩子照样也会平安,但谁又敢赌一定是正面呢?
或许这次正面也可以明,哈维丹特“不应该”在这次抛硬币的时候被干掉,因为是正面他就不会杀孩子。
而下一次 “审判”戈登,从情节的发展不难预测,戈登肯定是背面,所以蝙蝠侠如果在第十三次抛硬币时出手救戈登,显然更有必要。
但无论是杜克,还是曾经的克里斯托弗诺兰,都没有如此拍摄制作,主要是因为蝙蝠侠这样一部标准的美国主义电影是不可能不救孩子的。
而且戈登也被硬币审判出了结果,那这就破坏了电影留给那些喜欢思考的观众对于戈登的思考,因为戈登是哥谭中务实的代表,他知道没有完美,人也无法纯洁,善恶有时根本无法划分清楚,他愿意用恶的手段去解决恶,只要能解决问题。
所以,务实或者是接受现实,究竟是好还是坏,杜克这个导演不能决定,这个由观众来思考要比由硬币来决定更加有趣,不是吗?
洛杉矶地区的拍摄基本都是在华纳制片厂和休斯飞机厂之间来回转换,那些比较大的场景,像结尾的这场戏以及丑和蝙蝠侠最后的个人对决,全都放在了休斯飞机
第六百一十章 另外的结局(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