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觉得新鲜,就任他过来玩。
有时候欺负一下,再安抚一下,亲亲抱抱,像对待一只无害的小宠物。
和他在一起的感觉,是真的放松,真的开心,比以前那么多人的效果都要好。
这种感觉,真让人上瘾。
那时的我甚至没想过,他从头到脚,都是一个干干净净,未经世事的学生,我看似平常的挑逗,在他心里会是多大的刺激。
他居然和我表白了。
还拿着一束南非万寿菊,真好玩,这小孩,连表白时都好玩得要命。
理论上我应该警告自己,只是逗他玩而已,不能太认真。
可事实上我却接受了。
我控制不住自己,吻了他,像吻一个真正的情人。
我也想不通,自己留恋于花丛间,为什么会对这种野生的没有头脑的小屁孩有兴趣,从未真正谈过恋爱的我,以为自己是怕看到他受欺负后,一脸委屈的小表情。
以为即使在一起了,两个人无非也和从前一样,嘻嘻哈哈,快快乐乐的,过一天是一天。
是的,当时怎么会没有发现呢。
当时的这种留恋,就是萌芽了的爱啊。
可我做出了一个决定。
这个决定,让我后悔一生。
===亲妈舞有话要说===
敲锣打鼓第二更~是不是现在不那么讨厌渣渣狼了?不喜欢他也没关系,不那么讨厌他就可以了,泪眼汪汪看着你,求票票求收收,我会好好虐虐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