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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天国不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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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章 村乡(镇)县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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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按照王府统一制订的根据田地等级划分的粮税标准,例如永州府,中等水田为每亩一石稻谷,该村每年要上交镇里的粮税便是3450石稻谷。
但村里又有一点自主权,便是冯云山留给下面的小口子。比如,村里可以将450亩的公家机动田,用2石每亩的价格承包给某位乡民,这样扣除上交给中央的粮税,便能赚取450石稻谷。
同样的,乡镇对县里一样可以用这种方式,留存一些“税收”。
通过这种开的小口子,鼓励地方多开垦荒地,积累良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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