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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娱乐圈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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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8章 结果(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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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考虑《每日娱乐》报道此新闻是因为钱初珍的造谣,因此从轻处理,只是判处罚金,而林嘉禾不愧为京都久负盛名的大律师。原本五百万的赔偿金额在他的据理力争之下最后只判了三百万,这么看来《每日娱乐》话大价钱将他请来还是很值得的。
    在对《每日娱乐》宣判后。接下来便是钱初珍这位首犯了。
    在今天的案件审理中,无论是证据还是法庭上的审判,对于钱初珍可谓是十分地不利。
    编造陆然与张素芝有不正当关系的虚假消息,这的确是事实。但《每日娱乐》制作的两张**照片,却也因为那段录音,被法官判定为钱初珍的手笔,两者相加,钱初珍的罪行更加重了一分,这样的加重,也自然体现在了刑罚的方面。
    华国《刑法》规定,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便可构成诽谤罪,而钱初珍的行为便是触犯了这条法律。最终法官的判决是,判处钱初珍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一年执行。
    两年,并不是一个很长的时间,但牢狱之灾对于钱初珍这个年龄的人来说,不啻于要毁掉她的一生。更何况,对于钱初珍来说。梦想曾经离她如此接近,可很快便将再次变得遥不可及,这才是真正让她不可接受的事情。
    当法官宣判的时候,钱初珍直接失去了冷静,当庭喊出了自己的冤屈。没错,她是打了个电话,但她唯一做的,也就只是那个电话而已,这样的惩罚,相较于《每日娱乐》的不疼不痒,实在是太不公平,她不愿接受,也不能接受这样的结果。
    然而,现实并不会以钱初珍的意志而转移,她在法庭的大闹最终

第288章 结果(下)(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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