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捏断敌人的脖子。
野蛮。暴力。
痛快。直接。
他不喜欢也不欣赏这样的方法。他觉得这是野蛮人所为。
做为一名绅士,做为一名上帝忠诚的教徒,做为一名迎来送往的上帝派往人间的形象代言人,他要保持好自己的形象------当然,还有上帝的。
所以。他喜欢用枪-----用枪打爆对手的脑袋。
这才是绅士所为。不是吗?
早就进入了高科技时代,还喊打喊杀的,这种行为在他看来实在是很傻逼。
牧师的心情很不好。
虽然他保持着一个高手的风范,一个杀手刺杀时隐藏的基本规律,其实他现在心里非常的愤怒,他正努力的克制着自己的情绪。
他竟然失手了。
刚才,有一架直升机从他头顶上飞了过去。虽然他用三号子弹把火机翼打穿,致使油箱起火发生爆炸。可是,他却没能阻挡住那个家伙的飞翔和下落。
打死一个飞行员有什么用?他知道谁才是他真正需要拦截的人-----那个人从飞机上的惊人一跃,他在空中奔跑的姿势,他闪电般she出的拐杖,都让人有惊艳的感觉------
他犯错了。为皇帝输送了一个厉害的对手。
“上帝保佑,希望皇帝是万能不败的。”牧师在心里想道。他习惯xing的想用右手去胸口划红字,手指头刚刚离开机枪,他又闪电般的摸了过去。
六十五度转移枪口。
she击。
啪------
打空了。
听到这清脆的响声他就知道自己打空
第1388章、竟然是个女人!(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