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还抢着要把衣服捡回来。
不出半个月,两个胜利者都倒下了。
但被他这么一说,年轻人的家里人才去找,却怎么都找不到那件稀罕的贵重衣服了。
王大壮听了就叹气,说年轻人实在不懂事,怕是撞瘟,问那个女人的衣服是什么颜色的。
如果是黑色的,那王大壮有办法救。如果是黄色或者绿色,那成功的几率就不大。
年轻人的老婆哭哭啼啼了半天,说好像是灰白色的。
王大壮当下就没话说了,收拾东西就要走。
一屋子的人都给他跪下了,王大壮实在不忍心,这才叹气,告诉他们,别的衣服都有有办法,但灰白色的,那不是衣服,而是人皮啊。
如果是别的颜色,那还有可能是别人做法用来祛病换灾的,但灰白色的,那就是瘟无疑了。
那是病变了的皮肤幻化成好衣服,专门吸引人穿上的。
但一旦穿上,就不可能再脱下来了。那层皮会死死附在人的身体上面,哪怕把全身都挠烂也无济于事,只能准备棺材了。
要是两个人擦了汗扔了衣服,没人去捡,那两个年轻人恐怕也会生病,但不至于死掉——偏偏他舍们不得,又捡起来了,这就等于把灾捡到自己身上了。
本来王大壮的工作笔记,王小明都是当作志怪来看的,但这个节骨眼一回想起来,他就不由得脸色难看起来。
不过应该不至于那么糟。
王小明立刻安慰自己。
他是看到这镯子是真的套在那个萝莉手上的,即使是再神秘的少数民族,这么点点大的孩子身上也不会戴很危险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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