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子学:隋炀帝时以国子监总辖国子、太学、四门等学。唐宋亦以国子监总辖国子、太学、四门等学。注意,在隋唐,国子监和国子学不是一个意思。国子监是总管,国子学是下辖。《旧唐书·高宗本纪》载:“凡六学,皆隶于国子监。”所谓六学,即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和算学。直到元代设国子学、蒙古国子学、回回国子学,亦分别称国子监。明清仅设国子监,为教育管理机关,兼具国子学性质。国子学和国子监才开始同义。
2.祭酒:隋大业三年(607)国子监,为独立的教育管理机构。监内设祭酒一人,专门管理教育事业,属下有主簿、录事各一人,统领各官学,如国子学、太学、四门学、书学、算学。各官学的博士、助教、生员皆有定额。
3.博士:国子学设博士五人,正五品上。掌教三品以上及国公子孙、从二品以上曾孙为生者。助教五人,从六品上。掌佐博士分经教授。直讲四人,掌佐博士、助教以经术讲授。五经博士各二人,正五品上。掌以其经之学教国子。《周易》、《尚书》、《毛诗》、《左氏春秋》、《礼记》为五经,《论语》、《孝经》、《尔雅》不立学官,附中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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