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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世争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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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6章 纽约!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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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子,这种外表难看的生物,是低贱的奴隶吃的;还有你的那条大鱼,都是用来喂狗的……”
    “奴隶,你确定没有说错。”王学谦知道龙虾在美国很不受待见,但是龙虾吃起来确实很过瘾,尤其是你看着一个四十升的深汤锅里,堆满了被煮红了龙虾,锅盖掀起,那种海洋的鲜味铺面而来的时候,感觉一切都是那么满足。
    要是在后世,谁敢这么煮龙虾,那么只能是‘**’的富二代炫富才会做得出来。
    因为后世的大龙虾,都是论只卖的,这么一大锅,少于一万,想都不要想。
    “老约翰,这你就不懂了吧!这些都是高蛋白食物,虽然不能多吃,但是可以延缓衰老,增加抵抗力,而且口感相当不错。尤其是金枪鱼,富含不饱和脂肪酸……嘿嘿,只是金枪鱼的话,抓起来之后不是马上冷场,肉质就会**,而一般的渔船没有冰库,运回港口,自然没人吃了。”
    王学谦及时住口,他不清楚不饱和脂肪酸是什么时候提出来的说法,但绝对不是这个时代人们的认识。但是老约翰似乎浑然不在意,因为他想到了王学谦的身份,大学里待久了的人,多半会有点带着酸气和傻气。
    王学谦说了他听不懂的词,在他看来,就是犯傻了。
    但是有一句话他听懂了,双眼发亮的像是找到了珍宝一样,只要听到‘长寿’,延缓衰老,他老人家就会像是找到了人生的真谛一样,趋之若鹜。
    “给我来一份!”
    “先生!”
    “我的话不管用了吗?”。老约翰觉得王学谦的话不能全信,就像是在民国的时候,一道菜叫‘毛豆腐’……连喜欢美食的柯立芝看到食材的

第976章 纽约!纽约!(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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