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有一条就是:在离职一年内,不得在离职前任职国家任职于竞争企业。
这句话的法律释义,就值得商磋了。
离职前的任职国家?肖恩从宝洁离职时,是在华夏任职,而他入职美丽集团后,却是在美国任职。
所以,严格来讲,肖恩并没有违反离职时的保密协议。
就算打起官司来,肖恩也未必会输。
恼羞成怒的宝洁,一怒之下,单方面解除了和美丽集团的协议,并“耍赖”式的发表声明,不会赔偿任何经济补偿!
肖恩询问杨飞对策。
杨飞微一沉吟,说道:“起诉宝洁单方面违约。”
肖恩滞了滞:“违约金其实并不多。”
是的,违约金并不多,而打官司付出的金钱和精力,只怕不比违约金更低。
既然如此,还有打官司的必要吗?
杨飞道:“我要的不是一个公正,也不是那笔违约金,我要的,是炒作。世界上最庞大的两家日化企业,不管因为什么事情吵起来,都会引起世人的关注。官司持续越久,曝光度就越高。”
肖恩啊了一声。
很显然,以打官司博眼球的行为,在他看来,是不可思 议的。
但仔细一想,杨飞这么做,也可厚非。
打官司的钱,肯定低于广告投入,但收益比明显要高于广告。
所以,这是一场必赢的行为。
另外,宝洁违约在先,不管结果如何,舆论和媒体肯定会站在美丽集团这边,民众的谴责和司法正义,也会针对宝洁方面。
如此一来,宝洁会得
第965章 六壁合围(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