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有一个士兵擅自拿了老百姓家里一缕麻来束缚刍草,岳飞追查盘问之后,立即将他斩首。
有一次民居失火,岳家军重将、王贵手下的一个士兵乘机盗取民家的芦筏,岳飞偶然发现后,立即处斩了那个士兵,并且责打王贵一百军棍。
岳家军有一个士兵曾经在湖口县人项某那里购买薪柴,项某“爱其不扰”,很是敬重喜爱这些军人不扰民,自愿少收两文钱,但那个士兵却坚决不肯,他说:“吾岂可以二钱易吾首领耶?”。我怎么可能为了这么区区两文钱,就把自己的首级换卖掉?
什么意思呢,不给钱却拿百姓的东西,这便是夺取,犯了军纪,一旦被岳飞知晓,除了杀头没有二话。
岳家军将士行军经过乡村,一般都露宿在村民家门外,百姓开门接纳,兵士也不敢进屋。早晨,军队启程之后,村民家屋外堆放的草苇依然如旧而不乱。
又且,南宋诸将中,唯有岳飞坚持一妻,夫妻相敬如宾,且从不去青楼纵欲。他能够以近乎严苛的标准来要求自己,才能够劝勉戒谕全军,使得众人为之敬佩,甘愿听命。
这在当时是十分罕见的。不说金军,也不提南宋其余将领,便是同为中兴四大将的另三人,韩张刘的部下,没有一人的军纪能到如此地步。
一支军队,如果没有严明的纪律,那么即使能打胜仗,也是能胜一时,不能胜一世。属于胜则狂飙猛进,败则四散逃离。没有纪律的约束,没有军人自觉的遵守,终究是一盘散沙。
高岳自幼在岳飞军中长大,从一名亲兵做起,完全凭着无数次的功绩才做到了将领之位。军纪,已是深深地融入进了他的生命里。
第五十六章 民冤如山(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