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何以服人?”
曹莫不禁言道:“春秋之义,法不加于尊。昔年魏太祖也曾干犯军法,后亦免之……”曹莫说的乃是三国时曹操行军之时,所乘之马被飞鸟所惊,纵入田间,踏坏农家麦田,犯了军法。
曹操便立时叫人来行刑,主簿郭嘉便说了这样一句来劝谏,意思是春秋的典故说:自古刑法是不对尊贵的人使用的。
高岳饱读诗书,当然知道这一典故,张口便回到:“然魏太祖也曾言,制法而自犯之,何以帅下?”
自己制定的法律而自己违反,如何能统帅和约束部下呢?先生不用再劝了,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却不愿做到,如何能够让别人信服?
曹莫讷讷无言,摇首叹息而退。
李虎忍耐不住,高声道:“将军当时正府衙坐堂中,城中一应军务,交给了我,是我暂时在总管。既然驭下不严,我更有责。要打,也应打我。”
高岳猛一挥手,厉声道:“都勿再言!我意已决,左右执行!”
他复又趴伏地上,扭头对躲在丈许外、执棍的两个士卒嗔目道:“速来!若是手下留情,徇私舞弊,不认真责打,我必杀汝!”
话已至此,还有何好说。两士卒面面相觑,将军棍紧掣在手,咬一咬牙便要迈步过来,冯亮一把拉住二人,低声急速道:“若当真用全力,你两人也没有好果子吃!”
二人大窘,无可奈何,移步在高岳身边,一左一右站定。
众人看那军棍,齐眉高度,粗如酒盅,上黑下红、上圆而下略扁,低端包着乌沉沉的黑铁,这一棍子下去,妥妥的皮开肉绽,待到打完四十下,怕是半条命都去掉了。
两
第五十八章 严以律已(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