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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末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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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严以律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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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来他警告的话,两人心中直叫苦,一个说打轻了就要尔等脑袋;另一个意思打重了便取尔等性命。从前行刑打人,只觉得兴奋刺激,此刻只恨不得自己被打一顿了事,胜过在此煎熬。
    两人被冯亮的眼神看得有些发怵。手下力道不自觉的敛了一敛,又打了十数下,已打了三十七棍。
    两人定了定,直了直身子,深吸了一口气。一人叫道:“将军容禀,还有三下便就见好,将军再忍耐片刻,属下无礼了。”
    按照惯例,实打实的杖刑,这最后三下,等于是个收尾,便要格外重击,是个教训警戒的意味,叫犯人加深印象,牢牢记住,从此以后,莫要再作奸犯科、违犯法律。
    当然,那塞过好处、走走过场、的场面活,自然另当别论。
    三百六十行中没有杖击这一行,但这一行绝对也是靠手艺吃饭的。打惯了人、做熟了手的,笞杖在手,生杀、轻重仅在一念之间。于是,怎么打人也就成了一门学问。
    清代方苞《狱中杂记》中曾记载着他在刑部监狱中亲眼看见的一件事:有三个犯人遭受同样的杖刑,为了少吃点苦头,他们事前都贿赂了行杖的差役。
    一个犯人送了三十两银子,被稍微打伤一点骨头,养了一个月的伤;第二个犯人送了一倍的银子,只打伤一点皮肉,不到一个月就好了;第三个犯人给了一百八十两银子,受刑后当晚就步履如常了。
    吃不吃皮肉之苦,会不会伤筋动骨,全看你的身份和使得钱财。高岳没使钱财,但他的身份在那摆着,行刑两军卒,不敢敷衍了事,但也绝不敢十足十的下死力气。不过这最后三下,在气势上,一定要做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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