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着到是不错。
将精钢大刀放入戒指内,程思齐陷入了沉思,“按照现在情况看,混元诀不但能够吸收天地能量,还能直接吞噬吸收他人的真气化为己用”,从程思齐在心里暗道,“经历这次的生死时刻,明显的感觉出自己的不足,在武器和武技上差的很多,要在这上面想想办法了。”
犹豫了片刻,程思齐从戒指中取出了另一件特质的服装,同时将化妆用的家当也取了出来。
一个时辰后,在坊街的街口处,一年龄看上去十**岁,身高约一米六,身穿灰色麻衣的青年,脸上皮肤黝黑红润,肩上挂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布袋,向着坊街里走去。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程思齐,一年的多逃亡生涯,程思齐已经学会了怎么千面示人,诚然这对修为高的有心人起不了多大作用。
程思齐这次没有走进玄天商行,而是直接到了一家没有进过的杂货铺,将布囊往掌柜面前一甩,粗声粗气的大嚷道:“老板,看看值多少钱,全卖了!”
这家店铺的老板约30来岁,长得偏瘦,个头和程思齐差不多高,一对小眼珠子泛着精光,看着鼓鼓囊囊的布袋,眼露贼光的说道,“兄弟我这里只收杂货,不收其他的呀!”
“别墨迹,直接开价就好了!”程思齐粗声嚷道。
“这------”,店老板故作犹豫的说道:“好吧,那您稍等!”
只见店老板将布袋的东西全部都倒了出来,开详细的盘点。这些东西都是上次生死一战的成果,虽然不值钱,但是程思齐还是舍不得扔掉,只能废物回收利用了,能处理点儿是点儿。
“兄弟,这都些不值钱的东西,值不了灵石,只能给你
第十六章 踏尸前行(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