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杀不足以正人心!”
“不错!当效仿至圣先师杀少正卯!”
崇祯九年八月二十三日。早朝。
按照大明礼制,皇帝御华盖殿,文武官在鹿顶外分东西站立,鸣鞭,以次行礼。行礼结束,四品以上官进入殿内,五品以下官在原地面北站立。有事奏请的,出班,奏毕回班站立。待鸣鞭后,依次退出。
今天早朝的议题其实早在昨晚就已经尽人皆知,讨论一下对李守汉应该如何封赏,以酬庸其战功。
对于南中军这样一个怪物、四不像,大明朝廷上下很是头疼。
卫所不是卫所,土司不是土司;藩镇不是藩镇,属国不是属国!
身份不确定下来,便是献俘、祝捷等诸多仪式都无法进行。总不能让皇帝去给一个五品衔的守备去解下战袍吧?!
当崇祯皇帝刚刚说出了这个议题的时候,御史中便有人按捺不住。
“陛下,臣以为,对李某,非但不能赏,应当效仿己巳之变时处置辽东贼臣之法,诛杀之!斩其首,夺其军,用其地,封其库!”
“乌鸦!”
崇祯和温体仁等人看着这个御史义正词严的侃侃而谈,心中无不是下了这个结论。这些御史言官,都是嘴炮无敌的高手,在他们口中,只要一切按照他们的路子方针办,那就是一切都不是问题,三代之治,五代之盛,唾手可得。如果你不按照他们的方针来,那就是昏君无道。至于说执行过程中出现了问题,不好意思 ,那是你们对我们的理论理解不到位,执行不得力,或者说干脆就是体制问题。
对于这些人,官场上称他们为乌鸦,意思
第二百四十七章 杀还是赏?该如何处置?(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