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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给病秧子冲喜[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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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上明珠。
    依照女主的聪明才智,应该早就猜出来当初她走失的罪魁祸首就是自己这个姐姐。顾欢心道不好,这时候,女主不会是来落井下石的吧?
    可转念一想,方才陆砚生为了女主来刷好感度,这就说明女主对她还有所顾忌,至少,这时候,自己是安全的。
    顾欢警惕贴墙,杏核眼圆睁,拍开女主搀扶的手,直接往回走,“谢谢,但是不必了。”
    她是真觉得自己一个人就行,没那么矫情,谁承想这么一拍,女主眼眶红了,顾欢拧眉,避如蛇蝎般。
    她可没欺负女主,这可别叫哪个偶然路过的男主角看见,将账算到她头上去,“公主瞧我,一身血,白日杀猪衣服还没换,可别弄脏了公主的漂亮衣裳!”
    说着,她捏着血迹斑斑的衣角,恶作剧般靠近娇滴滴的女主,看见顾雁瞪着一双水眸倒退,顾欢做了副鬼脸,惹得侍女连忙挡上前。
    “身为女子怎能这般粗鲁!”
    “没意思。”顾欢撇嘴,继续自己的路,却见顾雁不死心地挡在她面前,“姐姐,父亲说,只要你认错,你就还是知府大小姐。”
    父亲?她爹不是皇帝老子吗?
    女主豪横啊。
    这都敢往外说。
    顾欢不在意,反倒扯开话题,“明日陆砚生不会来找我麻烦吧?”
    陆砚生?
    顾雁愣神,这才明白她说的是什么,旋即摇头,“不会,砚生为人良善,不记仇,他一般有仇当面报。”
    有仇当面报?
    好的,这她已经领略到了。
    顾欢继续走,顾雁有些着急,正欲拉扯,就听见顾欢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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