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卷曲头发,眼睛是甜蜜的琥珀色,皮肤很白,脸颊红彤彤的,点缀着一些令她烦恼的小雀斑。尽管如此,她依旧是个性格活泼,个性甜美的女孩儿,在学校里有几个追求者。那些男孩子后来都被不良少年杰拉德偷偷的堵在巷子里,在暗地里因为他挥舞着的拳头给吓跑了杰拉德全然不觉得,自己一个高中生这样恐吓着这些年龄才到他一半大的小学生有什么可耻的。
唯一令他遗憾过的是,在他离家出走后,再也没回过家的杰拉德无法在妹妹上高中后,赶跑那些试图拱他家白菜的野猪们。他只能从锲而不舍地想要联络他的妹妹那里,偶尔从社交网络的照片上,偷偷摸摸地看一眼已经长大成人的女孩儿后来的模样。
这样也好,杰拉德觉得这很合适。一开始是一些青春期的矛盾,他习惯性地和父母唱反调;后来,他自甘堕落,辍学后离开了家里,打算与家里人老死不相往;再后来,在哥谭扎根的小混混杰拉德自知混不出个人模狗样,更不愿回家里摆出那副可笑的模样丢人现眼了。
他那可笑的莫名自尊居然没让他彻底烂进泥里,如今,他抛弃一切地混日子,大部分时候给催收公司当打手,从那挣不到几个子儿的工钱里维持着最低的生存需求,浑浑噩噩地在生死线上挣扎。虽然干不出什么惊天动地,泯灭人性的大事,他也算是运气极佳没有英年早逝,就这么不好不赖地混着,偶尔幻想着自己穿着西装在高级酒店端着酒杯,或者端着在前面突突突地开道。现实就是,他就是个普普通通的人,连混社会都是只个普普通通的混混。
说个笑话,读过高中的杰拉德说不定在那些混混里还能算得上个知识分子。不过在哥谭这块神奇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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