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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逆之吕布新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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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8章:赋税新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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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领,供皇室享用。这里所说的山、川、圆、池的出产,指的是皇家所有的公共土地上的出产。
    早在西周厉王时,“山、川、园、池、市肆租税之所入”,便由即由农村公社和各级领主的公产,逐渐变成了王室的私产,史书上所记载的“厉王专利”,就是指这件事。周代的“山虞”、“林衡”就是主管山、林、园、池的官吏。这些皇室私产便成为天子的私财。
    本朝的少府,规模庞大,位高权重,远非周代的“山虞”、“林衡”所能比拟。少府之下,属官有尚书、符节、太医、太官、汤官、导官、乐府、若卢、考工室、左戈、居室、甘泉居室、左右司空、东织、西织、东园匠十六官令丞、又胞人,都水、均官三长丞,又上林中十池盐,又中书谒者、黄门、钧盾、尚方、御府、永巷、内者、宦者八官令丞。诸仆射、署长、中黄门皆属焉。少府丞,秩俸比一千石,辅佐少府卿治事,是少府的主要助手。
    少府主管的是天子的私财,负责收取下列各项税收:
    一.盐、铁税。
    盐、铁是小民百姓生活的必需品,量多税高,收入自然不少。正因为它重要,所以汉昭帝时,才就盐铁官营还是私营问题,展开过一次激烈的大辩论。
    二海租,又称渔税。
    鱼虾产自江河湖海,为小民百姓的重要食物,税收定然可观。春秋齐桓公因鱼盐之利而霸,汉代的吴王刘濞挟鱼盐铜山之利而反,可见海租的重要。
    三.假税。
    天子的园囿池苑,佃给人民耕作或采捕,佃者需交纳一定的租税。
    四.市租。
    即商品交易税。
    ((百度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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