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政治环境中,将更多的赋税掌握在天子的手中,无疑是一种非常高明的做法儿。在某种程度上,正是靠着少府所提供的巨大收入,高帝才一一剪灭了七个异姓王。
高帝之后,历代天子一直将少府所出的私财紧紧地抓在手中,但是初衷早已变了,从稳固国本变成了自己享乐。少府所出,要供养皇室成员,还要用于紧急情况,譬如军费、救灾、举办某些大型活动,特殊的赏赐??????等等。先帝便曾出内帑赏赐吕布和并州军。
本朝还有一种税收被称作“献费”,或称“献”。所谓的“献费”,指的是天子祭祀宗庙时,向人民勒索的祭礼,每人六十兰钱,王国、侯国和诸郡人民,均须交纳。王侯国的献费,由诸侯王征收,“常以十月朝献”。究其实际,献费,其实是一种临时性的附加税。
此外,还有酒税、临时征收的工商资产税即“算缗”,这些都是临时的附加税。
最后,便是“徭役”。所谓的“徭役”,既不是实物税,也不是货币税,而是和兵役一样,是一种力役。汉律规定:成年男子均得用一定时间为国家服兵役和力役,丞相的儿子也不能例外,从二十三岁有时十七岁,有时二十岁到五十六岁是服役年龄。
虽然律有明文,但是执行起来往往要比汉律所载的要重一些,有人年过六十还要服役。服役的人叫做“更卒”、“正卒”。服一般力役的叫“更卒”,每年都要服役一个月;服兵役的叫“正卒”,其中又分为两种,一是到所在郡国受训,充当郡兵一年,二是到京师或边疆地区充当“戎卒”一年,这意味着每个成年男子一生要服两年兵役,但实际往往超过。
汉乐府诗中,
第758章:赋税新政(中)(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