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汉逆之吕布新传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大
中
小
第847章:诸君,随老夫杀敌去也!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不在夏三千、周二千五百之科,不使贤者犯法也,非谓都不刑其身也。其有罪,则以八议,议其轻重耳。八议之后,再定责罚。”
    “大夫无刑科,而周礼有犯罪致杀放者,郑恐人疑故出其事,虽不制刑书,不与贤者犯法,其犯法,则在八议轻重,不在刑书。或犯法,则在八议。议有八条,事在周礼。”
    “八议者:一曰议亲之辟,谓是王宗室有罪也;二曰议故之辟,谓与王故旧也;三曰议贤之辟,谓有德行者也;四曰议能之辟,谓有道艺者也;五曰议功之辟,谓有大勋立功者也;六曰议贵之辟,谓贵者犯罪,即大夫以上也;七曰议勤之辟,谓憔悴忧国也;八曰议宾之辟,谓所不臣者,三恪二代之後也(黄帝之後、帝尧之後、帝舜之後,是谓三愙;夏后氏之後、殷之後,是谓二代)。大夫罪未定之前,则皆在八议。若罪已定,将刑杀,由甸师氏暗杀于郊野。大夫犯了罪,如在五刑范围之内,不必派司法官吏对其加以捆绑羁押,而令其自己请罪;如属于重大犯罪,也不必派司法官吏对其施以死刑,而令其跪拜自裁。”
    “故尔,刑不上大夫,不与贤者犯法,其犯法,则在八议轻重,不在刑书。古之律法,肉刑居多,大夫身份贵重,不当与庶人同刑。八议之后,再定刑罚,不用肉刑,而劝其自裁,其次,“戮于朝”(杀死在朝廷)。同姓贵族有罪,则由甸师执行,秘密暗杀于郊野。这,才是刑不上大夫的真意!诸君,你们明白了吗?”郑玄以掌击案,朗声说道。
    “明白了!”数十个高足弟子朗声答道。就在此时,悠扬的钟声响起来了。在座的众人已在洛阳城一年多了,自然明白钟声中蕴含的深意。“取老夫的剑来!此时此

第847章:诸君,随老夫杀敌去也!(5/6)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