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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年代翻身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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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邹思贤也是。
    至于姜艳,她倒是幸运,最后关头家里的两个保姆给做了证,说太太这钱本来是取出来购物的,凑上去当买命钱太太当时应该不知道,因为她事后神思恍惚,十分惊惶。
    但至于姜艳是主动凑的呢,还是被动借给邹思贤的,保姆们就不清楚了。
    虽不知情,但到底有凑了钱的行为。
    要是她没凑这笔钱,胡老大是不干的,因为他的规矩是先收款再办事,谁也不例外。
    考虑了种种因素,她被轻判,判了十年。
    没错,眼下十年差不多是最轻的判决了。
    这个案件还另有一个幸运的人,那就是邹尚宗,他居然全身而退了。
    因为他是第一个主动揭发亲人的犯罪行为的人,所以公安局用他作了宣传。还别说,作用不但有,而且还不小,不少人为了保存自身,主动大义灭亲。
    部队和公安局省了很多功夫,而且也因此挖起了不少藏匿得很深的犯罪分子。
    还是没有进一步的证据证明邹尚宗参与买.凶.杀人,再加上他已经是公安局竖立起来的形象代表,为了宣传效果更好,种种因素叠加,他侥幸得以脱身。
    邹家兄妹提心吊胆半个月,终于彻底松一口气,邹尚宗立即联系港城的世交朋友,尽快办理移民。
    还能搂回的钱抓紧处理,有风险的就算了。姜艳他们不可能管了,至于留在鹏城的三个同父异母弟妹,邹芸提议留一笔钱,让三人自行生活。
    三个弟妹最大一个已经十六了,在现在是已经能上班的年纪,留了钱,算是仁至义尽了。
    邹尚宗同意了。
    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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