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别的公会了,或者因为一些纠纷去别的平台直播了,后来都赔偿过,而这个违约金一般就是按主播最高月分收入的三倍进行赔偿。
但在林生看来,‘仙舞欣欣’虽然也很火,但顶多算一个中型主播,毕竟她拜师‘狂龙’也才一年多,还没有真正的大红大紫,收入怎么可能月收入达到上千万呢?
“我和‘雄霸公会’签的是‘线下合同’,因为他们是‘快歪’最大的公会,所以捧一个主播的话条件是很苛刻的,违约金一般都是最高月收入的十倍,我当时……也没想那么多,就签了。”仙舞欣欣似乎看出了林生的疑惑,很有些不好意思的解释了起来,说到后面还在衣服里拿出一份合同递给了林生。
林生拿起合同看了看,上面写的条款果然和‘仙舞欣欣’说的一样,而且签约方式也不是主播签约公会,而是以一个艺人的形式签约到了‘雄霸娱乐公司’。
看完这个合同,林生也明白怎么回事了,同时‘雄霸’制约主播的方式也让他多了一份警惕,这种条款看似不合理,可站在公会利益上考虑却是没有问题的,毕竟一个公会想捧红一个主播需要耗费的资源决对不少,而把一个主播捧的越红,后面对方离开公会造成的损失也就越大,特别是像‘雄霸’这种大公会,当红主播的离开,损失的往往不只是一个直播ID,还有更多的公会粉丝,甚至如果走到对立面,对公会抹黑的话,那种名誉损失更是无法估计。
当然主播如果不离开公会的话,这种合约也就等同于废纸了,毕竟赚钱的方式和抽CD是差不多的,就怕遇到像‘仙舞欣欣’这样因为纠纷不得不离开的主播,一旦赔偿违约金那就会变得极为恐怖。
第一二二章 头疼的违约金(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