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这些为虎作伥的爪牙都杀死了,才避免了陛下子民更大的伤亡。”
“好,杀得好!岂有此理,身为臣子,竟敢私储甲兵,该当何罪!廷尉,朕问你,大汉律例对这一条是怎么规定的啊?”
他们君臣一问一答之间,下面的文武百官要是有谁还没有听出皇帝的态度,那他就是个傻子了!廷尉张汤听到皇帝点到他的头上,虽然心中一万个不愿意替元召背这个书,但也只能走出班来,干巴巴的说道:“回陛下,高祖皇帝所制定的律例明确规定,无论臣民人等,有私储甲兵者,以谋反罪论处,诛三族!”
此言一出,如一柄重锤敲在了各人的心上,无不心中惊骇,抬头看向高高在上的那个人。这是要重办的节奏啊!
许多人都知道这条高祖皇帝立下的律例,但知道归知道,并不当真。因为许多年来,这条律例也不过流于形式,成了一纸空文。
因为时代背景不同了,当年高祖皇帝之所以立下这一条规矩,是因为当时天下战乱刚刚平息,一些军中悍卒骁勇之士,退伍之后无处可去,就依附在原先的主将府中,成为了他们的私人武装。
这样一来,各家府中的势力就过于庞大了,在长安城内,对未央宫构成了极大的威胁。所以高祖才定下此律,无论你是功劳多大的臣子,家中只许有少量的护卫,而绝对不允许超过规定的数量。
至于盔甲,弓箭等军伍重器,更是在严禁之列。在高祖一朝,有许多开国功臣之家,就是因为触犯了此律,而被抄家灭族的。
只是到了后来,文景两朝,以此而得罪者寥寥无几,这条罪名就渐渐如被淡忘了一般。不过,臣子们假装忘了,皇家却并没有
第一百六十八章 烈焰焚火 天道好还(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