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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朝当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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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章 给个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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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看不见得,你没听他先前所言,还以为是要在脸上刺字。”
    “老奴以为刺字比之做个阉人,可是要难得多。”
    “那是自然,阉人不露着屁股蛋子满街跑,谁知他是阉人,但若是刺字,那可没法子遮掩。”
    一下一下往手里拍着扇子,李天微微眯起了双眼,静等着南美玉奔驰而来。
    吭哧吭哧喘着粗气,南美玉一个急刹跪在了李天身前,忙不迭的袖子擦着脑门上的密汗,纳头就拜道:
    “公子,小人愿意刺字,此生为公子之奴。”
    奴籍分为很多种,有随时可转为民籍的家奴,也有卖身十年二十年的下奴。但地位最低,也最令人所不齿的,还是脸上刺字的贱奴。
    贱奴之命如草芥,甚至被人故意杀死,杀人者都不会受到任何处罚。
    之所以贱奴的地位这般低下,倒不是什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而是自古以来只有两种人会往脸上刺字。
    一种是被充军发配的罪人,另一种便是甘愿为草的贱奴。
    看着南美玉一脸坚毅的神情,说句老实话,李天还真有些不敢相信。
    别的不说,就单南美玉这张帅脸,俘获十个八个寡妇那还不跟玩似的。
    “南美玉,你可想好了,若是刺字为奴,哪天你死在外边本公子都不会寻你。”
    南美玉闻言脸色微变,但眼神仍是分外坚毅,一双手抱的几乎要掐出血印,泣然不已道:
    “公子,小人已浑浑噩噩了二十余年,公子若不收下小人,小人不过是行尸走肉,静待一死而已。”
    这话说的可太狠了,李天真觉得有些迷幻,这还是先前那个洋相百出

第164章 给个机会(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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