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只有彼此,失去了思考能力,元神相融,甚至觉得,用自己炙热的呼吸将彼此烧成灰烬才能满足心灵的空虚。
张逢夏拥抱着的男人,他的容貌和每一寸皮肤都是陌生的,连气息味道都与自己的道侣截然不同。可是偏偏这个男人拥有秦晌的灵魂,承载着他们共同的记忆。他的手、他的吻遵循着熟悉的路线行走,带给他最渴望的悸动,带给他天旋地转的快乐。闭上眼,还是那个人,睁开眼,落入熟悉的眼中。
是他,是秦晌没错。
秦晌无数次从定境中苏醒,双手仿佛还留着那人温热的触感,温润如玉,寒凉似水的一个人,笑着怒着眼中只有自己的那个人,张逢夏,多想再拥抱他一次。
可是不行。
当他晋位魔尊,就与魔界休戚相关,意念相通,魔界的状况一清二楚。那是没有秩序的虚无,戾气肆虐危机四伏。混乱太久无人镇压,魔界早已分崩离析。
这样的魔界,不能让逢夏来。
天知道他用了多大的意志力,无视张逢夏绝望的呼唤和悲痛的目光,步步踏入魔界,他怕张逢夏的一个眼神剜去自己的心,再也踏不出去。
他没有选择,必须独自上路。纵使前头千难万险,起码还有希望。不管用时多长,等他将魔界整肃干净,就算张逢夏忘了他不再记得曾经的承诺,也要将他绑来魔界,与他生生世世在一起。
但他绝不能将张逢夏拖入这片死地,张逢夏是个凡人,他必须放手。
带着全心在魔界四处征战,拉拢魔修打压诸侯,将凡间带兵的经验施用在魔界,炙戈用了仅仅十年时间就平定了魔界动乱。集合了晋升魔界魔修们的力量,将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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