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那个建筑大学的时候就喜欢早出晚归,尤其是我的舍友和同学都出去吃喝嫖赌抽,而我坐在图书馆里,享受着一个人的静谧,那种感觉,美得不可救药啊!
唯一的遗憾,就是大学三年全都奉献给了知识就是力量的说法了。除此之外,我干活还是挺勤快的。
我的舍友都在床上蹭来蹭去,我见过的破纪录的舍友,就是整一年里,每天躺在床上就能勾心斗角,每天除了刷牙就是吃饭能活动以外,其他时间都在玩游戏。而令我惊奇的还是他能找到对象的能耐,我就没有这个能耐。
所以一般我在图书馆留得很晚的时候,大都是我和教授最晚。
当有一天,我兜里的钞票所剩无几,而最后一本感兴趣的书也快翻完了的时候,我觉得是时候回家,告诉父母,我也许不适合这个社会,我想回家务农也好,做工也罢,总之我想平庸一辈子了,再也不拿着你们的血汗钱到处浪了。
教授就在周末的清晨,轻轻的坐在我的对面,很和蔼,也并没打扰我写东西看书。
其实我在这里一个多月,就算不认识这些学生,也知道瓶瓶罐罐,什么是脸熟。但是我能保证的唯一一点就是那些女生无论见过我多少次,永远都会坐在离我两个椅子之外的距离。
这对我来说,没什么。但是我很在乎教授的想法,因为他会看破我不是学生的身份,然后让今晚成为值得留恋的最后一晚。
我放下书本,上面写着刘伯承军事谋略。我看了一眼教授,然后比较害羞的低下头,看看自己的钢笔,捏捏自己的手指。
而教授则欣赏着我大器浑浊的字体,一边摇头唏嘘。
第二章 初遇(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