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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荒之大道沧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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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集市之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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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由四军与散修大能执行,执法力度不一,夹杂了太多情感!四军本是军士,杀性颇重,虽说乱世当用重典,可杀不能从根本解决问题!军士是战争工具,用在集市也有些不务正业。
    张越明白律法之最佳体现是公平,公正,公开,让集市每个妖,每个妖族能平等,妖与妖.妖族与妖族在律法要一视同仁,妖与妖族更要如此,这其中完全是力量赤果果的博弈,律法从来维持的只是秩序与利益分配,正义总是迟到缺席!一如张越在校场怒而将宵小祭旗,事后深感后悔,张越将身份放在敖汉与天赐身上,顿觉后果不是自己所能承担,集市恐将离心分裂!
    集市交易现在价值与价格大体公平,交易以物易物,货币推出时机已到,如此功德张越自是不想落于他手!
    维系妖与妖的关系的根本在利益,集市交易遵集市秩契之法各取所需,集市兴旺,众妖和睦,利益分配还公平合理,货币一旦诞生,方便洪荒众妖修行,让价格具现化,有了承载之物,此为货币之价值(所谓比特币价值天生残缺,在于毫无半点承载商品的价值,没有于任何实物挂钩,流通性更是不说,唯只和货币挂钩),可副作用也会随之而来,商将与之共生,商之天性逐利,剥削由此而来,也不怪乎中华历史上商之地位低下!如何给予商之应有地位,促进集市发展建设,让商这股生长建设的力量发挥应有的作用,不会物极必反,(力量属性也是能转换的,m国就商掌控)不会裹挟集市政令!
    事情烦多,让张越深感头痛(其实是苍手无从下手,大大们要鼓励苍手下)!觉得手中人才不够,从三族挖贤才也要做个计划了,为今之计当从易处着手,想毕集市又一场各族长

11.集市之变(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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