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说的安全三则,不在洪荒,暂时洪荒无有大战!在于集市,各妖修为如何自强?遇不公不平甚至危及生命之事该如何自卫?气血上涌,愤怒激昂之时如何自律?这些诸位可有想过?”
没有答案,只怕只有龙凤三位族长能言说一二,此时洪荒未有如此文明,也无如此明智之妖!
张越自问自答:“安全之起源在妖与妖.妖与物的关系好坏,妖之衣食住行状态与安全息息相关,妖之修为羸弱,如何能自卫!妖之修为高强,如何自律!当有法,助弱者发奋图强,强者克己自制!强弱联手是我百族集市之宗旨,如此何惧洪荒之威胁!”
“过去岁月已成历史,诸位当面对未来,集市强者当帮助弱小,只有最弱之妖能不差洪荒大多妖,修为仿佛,我集市才真正扎根洪荒!”
“集市律法要规定:凡危及妖之生命.妖之财物皆为罪,偷蒙拐骗,掳掠,杀人放火,卖国求荣者皆要得到制裁!”
“通敌卖国,杀人放火,掳其人口掠其财物者,是对集市之安全.妖之生命财产的毁坏,重罪也,轻者刑,重者杀!”
“偷拐者,破坏妖之财物安全,轻者罚,重者刑,蒙骗者破坏妖与妖之信任,信任乃共识之源,安全之基石,不可小觑,轻者重罚,重者刑,作奸犯科者禽兽一般,更重与蒙骗者,重刑也!”
“以上为安全之法纲要,细则大家集思广益,我张越要大家开言献议,集市非我张越之集市,乃我们大家集市,妖众之集市,大家皆为集市之主!”
最后之言让诸位深感荣幸,皆为张越心胸佩叹,纷纷献言,那些劣迹之族长也参与其中,暗下决心洗心革面,定要改过自新!
13.集市之变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