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洪荒之大道沧桑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大
中
小
8.定价之法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之在手!一切让商所获之利合理,以不失逐利积极性为准绳!”
众族长大赞:“善!如此商有利可图,所需之妖可得实惠!两全其美!”
随后商议律法细则,定价权写入律法,税法也有了邹形,就售卖之物如何制定价格,众族长各抒己见,最后一致认为,以各族长作为裁判,商与所需之妖当面讨价还价,商需将从头到尾过程公开,让所需之妖判断价格合不合理!如有不实重罚,一切不让暴利有生存的土壤,巨富从此诞生艰难!
政令从百越集市传遍小千世界,商为之鼓舞,对安全之法信心满,众妖得其实惠,欢欣一片!
;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