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决定去城市,虽说行业竞争大但就业机会也多,人家乞讨要不到钱,不代表我不行,这要靠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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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百米一躺倒的速度走了两天,这才走到了市里,我要活得很滋润,我要赚钱。
我在路上捡了块纸皮,又到一家小店花两块钱买了支大头笔,奋笔疾书:乞讨!五元起步,见钱就走!
接下来的事情很好办,坐下来等钱就行了,来钱本来就不是什么难事!
三分钟后小店老板走了出来,看了看我的牌子默默地回去拿了五块钱说道:“滚!”
“谢谢老板!”收钱了好听的话是要说的,我又挪到了下一家门口。
“滚,不走揍你!”这家老板是个孔武有力的青年。
“乞讨无罪,打人犯法,我这病秧子哪里经得住你打哟!”我懒懒的说道:“我是因为懒才乞讨的,你要打就动手,我不还手!”
那青年咬牙切齿半天,妥协了,跟我斗他差远了;为保险起见我掏出大头笔又在纸皮上加上一句:“拳脚无眼,但有价!”
有人报警,警察来了。
“身份证!”
“没有!”
“跟我们走!”
“懒得走!”
我被拖走了,还挨了打,他们也没带我回警察局,我自己找了过去,在警察局门口连蹲了三天,最后他们求爷爷告奶奶的我才走了。
我又走回了原来那条街重新开始,不过涨价了,十元,再没人报警了。
我很喜欢这个职业,时间久了在这个城市
第十四章 乞丐进了足浴城(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