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一亮:竟还是个文化人,那要不,你就给学堂抄书,集市有活的话,孙先生也会告诉你,虽然赚不了多少钱,但是温饱是无忧的。
这么好的差事,秀秀没有犹豫,立刻接了下来。于是,他们在这里常住的事情也就这么定了。
这夜,天气有些转热,屋外的韦塘边已经捂出了些许蚊子,秀秀被盯咬得难受,便把纱窗给关上,点了支驱虫香,伏在桌案上抄书。
这是个机械又容易乏累的活,没一会儿,秀秀眼皮就重得犯困,用冷水拍脸也无济于事。
犯困中,她看向坐在一边的谢奚奴,忽然想到大反派今年九岁了,却连半天学都没上过,可能至今还是大字不识。
这太影响反派的逼格了。
试想一下,在与正道交锋过程中,主角写下一堆和战书,但反派因为看不懂给撕了,从而导致本可以避免的惨剧发生,这也太悲剧了。
思及此,秀秀放下笔,问道:阿奴,要不要学千字文呀?
第26章 你在这里有了喜欢的人?
天地玄黄,
宇宙洪荒。
日月盈昃,
辰宿列张。
寒来暑往,
秋收冬藏。【注】
秀秀今日抄的便是书院的蒙学读本千字文。
她在宣纸上一笔一划地勾勒着,想尽量写得端正,供谢奚奴做范本。
屋内静谧,只有灯火的噼啪声,以及狼毫划过宣纸的声音。
谢奚奴接过笔,蘸了点墨,笔尖停留在纸上,晕开一个墨点。
他确实很久没有写字了。
上一辈子,他原本想拜入长留山,
第41页(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