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承担武装警察的责任,也同样是在发挥作用。
布政使司负责处理民政,但在行使职能时,必须有普通警察(刑警、治安警、户籍警等)协助,负责一般的治安工作以及“执法”。
普通警察队伍不归都指挥使司官,其组建需要新招募人手,所以会产生不小的开支,但为了确保布政使司顺利开展工作,这是必须的。
提刑按察使司监察地方官,因为有“提刑”二字,所以还负责对地方官的案件审理结果进行“复核”(对司法进行监察),然后将复核意见同地方官的审判结果一起上交刑部。
所以,提刑按察使司有“提刑”(司法监察)和“按察”(行政监察)职能,刑部和御史台都是其上级,那么主官为“按察”(由御史台任命),副官为“提刑”(由刑部任命),可以解决这个主次问题。
提刑按察使司在行使职能时,也需要警察协助,那么问题来了:普通警察的直属上级是谁?
当年参与组建警察队伍的杨济建议,由朝廷直辖的警察总机构对各级地方警察机构进行管理,地方行政区划对应的警察机构,当地主管民政的长官可以全权指挥警察,但警察机构内部人事无权过问。
如此一来,地方分为都、布、按三司佐以警察机构,可以实现军、政分离(文武分途),又能有效维持治安,监察机构也没必要演变为新的行政机构。
说到这里,杨济开始由衷称赞宇文温构思 并实现的警察制度,他作为当事人,是真真切切体会到警察制度的好处。
对此,宇文温把嘴一撇:“马屁拍得极其生硬,朕听了都觉得尴尬,你自己呢?”
第四百四十三章 军区和政区(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