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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扫晚清的无敌舰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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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七五章 南洋巨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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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是明万历31年(1603年)的菲律宾马尼拉华人大屠杀,清乾隆5年(1740年)的爪哇红溪惨案,在这两事件中丧生的华人都达到数万人。而除了这两次大规模的排华屠杀事件之外,几乎每隔十几年,南洋总会发生一次排华事件,只是规模的大小不同。

    另外南洋排华事件的频频发生,也和当时中国政府的毫无作为有极大的关系,其实在马尼拉华人大屠杀、红溪惨案发生时,中国在亚洲还有绝的主导优势,因此在惨案发生以后,当事的西班牙、荷兰殖民当局都怕遭到当时中国政府的报复,因此都主动派出使者到中国来辩解,但中国这最后的两个封建王朝对待这两场惨案的处理方式几乎是一模一样。

    万历皇帝对西班牙殖民当局发布了一份《谕吕宋檄》,其有:“海外争斗,未知祸首;又中国四民,商贾最贱,岂以贱民,兴动兵革?又商贾中弃家游海,压冬不回,父兄亲戚,共所不齿,弃之无所可惜,兵之反以劳师。”

    而乾隆对红溪惨案的态度是:“天朝弃民,不惜背祖宗庐墓,出洋谋利,朝廷概不闻问。”甚至在红溪惨案的幸存者陈怡老,带着财物和子女逃回福建,结果被地方官当即逮捕,乾隆高度重视,让刑部审理,罪行和处罚是:“应照结交外国、互相买卖借贷、诓骗财物,引惹边衅例,发边远充军,番妾子女俭遣,银货追入官。”

    进入18、19世纪以后,由于各殖民地的组织制度提高,排华事件到是减少一些,马尼拉华人大屠杀、红溪惨案这样重大的排华屠杀事件没有发生,但也沒有完全杜绝,而且排华事件在荷兰属殖民地发生较多,其他殖民地则要少一些,这是由于其他国家如美英法

第一七五章 南洋巨富(二)(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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