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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发户的前妻重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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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住在白人社区里,跟唐人街的老华人完全不同,所以,中医,拨火罐儿,这些东西也是他的知识盲区。
    “拨火罐儿,那又是什么?”这是一声,来自白痴约翰的灵魂发问。
    这天中午,陈美兰带着几个孩子和顾霄,在贵宾楼的西餐厅吃了顿饭。
    顾霄对阎肇的俩儿子,原来没怎么在意过,毕竟他一直观注,并在资助的,是阎军家的几个孩子,麦克就算了,那个孩子在顾霄看来已经养废了,但约翰和Jim在看他来,都是个顶个的优秀孩子。
    Jim目前在美国,属于华国邪教论徒,张嘴闭嘴,就是华国有多好,甚至因此,还在他所属的学校里,激起了一股华国热,惹得好多美国小同学都在神往华国。
    而这一顿饭,约翰没怎么吃,一直在听小旺和小狼给他讲古诗。
    讲华国古诗词的平仄,工整,韵律,以及意义。
    你以为《春晓》20个字,就只是20个字?
    不,它要释意出来,将是一篇千字都写不完的文章。
    而一篇千字的文章,就能被华国文字,完美的浓缩进20个字里。
    约翰听的云里雾里,眼泛星光,他甚至宣布,等他在美国进修完医科硕士学位,就要回华国,他必须攻下华国文化。
    老爷子看在眼里,虽然没说什么,但陈美兰估计,他心里应该也是五味杂陈的,曾经,之所以他要资助阎军,就是希望阎能背德背本,带着孩子们彻底判逃到资本主义国家。
    这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顾霄的胜利,可现在,不说约翰和Jim相继叛变,就他自己,也在逐渐认同这个国家,和这个国家的文化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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