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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七零捡破烂[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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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嘿嘿,我写的字就是好看!”唐冬冬一向厚脸皮,毫不犹豫收下夸奖,动笔前还解释了一句,“我看爷写过对联,学的,之前也偷偷拿木棍在地上写呢。”爷啊,这个锅您老人家就接了吧。
    “哦。”
    大家恍然大悟,唐三民一手毛笔字确实写得不错,从年轻时认字就学练字,这么多年虽然不能奢侈到总用毛笔墨汁练字,但偶尔闲下来,唐三民喜欢在院子里用木棍在地上练字,又或者是用毛笔蘸水练字,每到过年,家里对联是他写的,队里很多人家也会拿一两个鸡蛋来请唐三民写对联,当然自备红纸墨汁。
    唐冬冬抄写速度很快,下笔速度也不慢,嗖嗖嗖的,写完一张纸,然后重新拿一张纸来,这支从废品站拿回来的毛笔的确跟她想的一样好用,她都觉得自己下笔如有神,越抄越顺。
    “抄好了。”唐冬冬停下笔,双手拿起写满字的纸吹一吹。
    今天两个闺女轮番来了个出色的表现,唐立强心里又酸又高兴,高兴的是闺女都厉害,酸则是因为忽然发现自己原来并没有那么了解俩闺女,看来还是他关心不够,得找个时间跟孩子妈好好说说才行!
    杨芬芳则是喜不自胜看看纸又摸摸墨条:“原来这东西沾了水真的能当墨汁用,一共有八条,可以用很久很久了,冬冬你别乱用,妈帮你收起来,你想用再跟妈说……”
    “芬芳,这些都是冬冬自己在废品站里翻到的,所以这些东西就是冬冬的,让她自己收着。”唐立强赶紧开口打断孩子妈的话,还拼命朝她使眼色。
    杨芬芳虽然不解,但此时却没有反驳唐立强的话,只能不放心地叮嘱唐冬冬:“你省着点用,别祸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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