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猪蹄晶莹剔透,咬下去满口生香,辣味在口腔内蔓延,细腻的舌尖都有些发颤,Q弹,刺激……
朝砚吃的几乎热泪盈眶:“真是太好吃了。”
“少爷您慢点儿吃,别噎着了,”家仆关心道。
“今天怎么这么体贴?”朝砚徒手撕着上面的筋问道,吃猪蹄就是得上手,要不然吃起来一点儿都不香,这跟吃鸭脖还有小龙虾是一个道理。
家仆恭敬的把他扔满了的盘子撤下去,笑着道:“这不主要怕您吃衣服上,您得沐浴,我们得洗衣服嘛。”
朝砚抬眼看他:“你们好懒。”
家仆露出了骄傲的笑容。
“哎,对了,等下我上山再准备俩猪蹄带上,一个挂我那个鱼竿上,一个放我背篓里面,”朝砚突然想起来道。
“好嘞,”家仆转身到了门口,突然想起了似的问道,“背篓里面装一个够么?”
“那……装俩?”朝砚思索着自己的胃口。
家仆扭头出去了:“知道了,我给您装上三个。”
朝砚热泪盈眶,忠仆啊这是……还有谁,还有谁?!
为了避免家仆们过度的劳累,朝砚吃了个猪蹄最后也就洗了个手。
灵仙镇的山顶一如既往的风光秀丽,朝砚再度送走了一波仁兄,垂着比鸡腿更香的猪脚在那里晃悠。
草丛中的眼睛随着那香喷喷猪蹄的弧度不断的转动着,屏息凝神,宛如一只整装待发的小兽一般,只是小兽浑身不动,就是上下吞咽的动作暴露了内心真实的想法。
“怎么还不来呢?”朝砚托着腮看着那只猪脚,这要是风干了肉质就柴了,就不好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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