甩甩头,宋培把这点怪异感压下去,继续看资料。
一群妖怪里,混着一个人。
这个人就是原主。
当然啦,能跟妖怪搞到一起去,原主也是有点不正常的。
原主有三个名字。
这是先前的资料里没提到的。
安歌,采薇,冯启砚。
三个排开。
一个假的,两个真的。
假的好解释。
原主既要混在人群里,那当然得取个普通点的名字了,有名有姓,就是冯启砚了。
至于安歌跟采薇这两个真的呢,就比较不好理解了。
宋培看了好久,才终于琢磨出来了点意思。
嗯,安歌跟采薇,就相当于是正反面。
一个人,两个人格。
不是安歌,就是采薇。
且正反略极端。
资料说,采薇极其狡猾,并且虽没有正常人的感情,但是很会演戏,演的一点破绽都不会有。
只有一点,采薇的痛觉异常敏感。
受不了一丁点的疼。
而安歌呢,就正好相反啦。
一点痛觉都没有。
宋培前后联系了一下,对上了。
抹杀采薇的行动,有两次。
第一次中枪的,应该是采薇。
第二次才是安歌。
没有痛觉,也就不会处理伤口,所以就死了。
再然后,就是她来了。
至于她之前看到的资料,应该是采薇的。
挠挠下巴,有点烦。
宋培把这些线,一条一条的给连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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