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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明女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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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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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陛下曾言,法应简约,使人易知,不可多变,朝令昔改。”周不疑回答,曹盼道:“官人不能尽记,更生奸诈,应以良多简略。”
    “除此之外,今定为男女之法,亦当守住公平二字,总不能一味的偏袒哪一方,没有公平的男女之法,定之何用?”曹盼其实是个极讲道理的人,既然讲道理,理当双方都讲道理,只有一个人讲的道理,就是个笑话。
    “同殿共事,接解是无可避免的,不说其他,若有借机欺凌者,无论男女,皆以革职永不录用,诸位以为如何?”听着他们吵了这些天,一直就没吵出个所以然来。
    随着王戒群的事一闹出来,好,不是只有男女在一块会生事端,男人跟男人在一起同样也会生事端。
    会生的事与什么男人或是女人没有关系,只跟那样一个人有着一颗什么心才有关系。
    律法明令,禁的不是人,而是那一颗不安份的心。
    “陛下,是不是太重了?”总有人觉得这未免太重,是以出声说了一句。
    “重吗?同殿为臣,一场共事,孔子有云,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于大魏朝廷,官衙之内,也敢动那样的心思。这样的人,留之何用?”曹盼从来都是说一不二的,她掌大局,大局正,谁也别想偏了。
    一群人面面相觑了半响,“陛下,若是有人蓄意构陷呢?”
    “诬告何罪,还用朕告诉你们?”曹盼顺口而答,得,谁还能不明白?曹盼这心呐,其实是一点都不偏的,既然是不偏,要定什么规矩,那就定吧,他们都配合。
    如此,在乾清律内便加上了这一条,男女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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