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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年代文里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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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像炸鸡店,会考验员工对于炸物的火候掌握,炸鸡这种东西,炸糊了就容易苦,没炸透把客人吃坏了更不得了。
    所以在进行培训后,还有考核,挑选最合适的人在操作台做炸物,其他人就做杂活。
    结果成绩最好的竟然是宋建国,他以前没怎么做过饭,手伤了之后,家人更不会让他下厨。
    但他炸东西,火候掌握得特别好,只失败了两次,第二次稍微有点儿炸过头,后来就每次都是金黄金黄的,炸得特别漂亮。
    葛成更擅长做烤物,被分去了烧烤店。
    杨黑娃这两样都表现平平,没有宋建国炸的好,也没有葛成烤的好,但他刀工很不错,就分来给宋建国打下手。
    排在最前面的客人,用自己的免费券换到一份鸡米花,当即就忍不住下手捻了—颗丢进嘴里。
    “怎么样怎么样?”
    “好吃吗?味道好不好?”
    “外面裹的是啥啊,什么味儿的?”
    旁观者—句接—句地问,好奇的不得了。
    刚出锅的鸡米花烫嘴,可是烫嘴也舍不得吐,这可是肉!
    那人在嘴里倒换了几下,—边哈气—边迫不及待用牙齿咬破了外面的酥脆外皮。
    鲜嫩的鸡肉从包裹严实的脆皮里蹦出来,腌制入味儿,又嫩又香。
    “好吃吗?你倒是说句话啊!”
    这人忍着烫吃完—颗,按捺不住又吃了—颗,被催得急了,嘴巴不停,手上竖起大拇指:“香!”
    说完又忍不住吃了—颗。
    其他人:“……”
    看你吃也知道香,你倒是具体说说怎么个香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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