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叙事史诗,?那便要大事不妙了。
没人愿意娶一个被人嘲笑为“假小子”的贵族小姐。
如果海曼真是一位女性,?那么她一定会和想当教皇的阿芙拉成为知己朋友。
路加怀着欣赏想。
她们都是有勇气逆时代洪流而行的人。
欣赏归欣赏——路加找到她的第一个命令,?一定是停止更新那本该死的《媚上的男仆》。
“阿芙拉去了哪里?我今天早晨没见到她。”
“阿芙拉小姐和夏洛特小姐去了约克子爵的封地,?治疗子爵双腿残疾的母亲,殿下。”
路加满意地点头。
自从阿芙拉在角斗场上展露风头之后,?无数邀请信寄到了王子府邸,?恳求她为他们治愈顽疾。
路加帮她推掉了绝大部分的邀请,经过筛选之后,?阿芙拉选择了一部分人前往救治,其中既有贵族也有平民,她从未有一次失手。
从贵族的茶话会间路加偶尔听闻,那些获得新生的病人甚至会私下赞颂她为“圣女”。
“圣女”,不错的称号。路加想,由圣女来担任教皇就非常顺理成章了。
这就更需要一位能说会道的诗人,来为她做宣传了。
“把海曼的诗歌誊抄一份给我。”路加对兰斯道。
文字版本的长诗在当日傍晚就送到了他眼前。
每个人的字迹都是不同的。
兰斯的字迹出乎意料的隽秀,细看每一个字母的形状与字母的间隔都精确,如同现代打印出来的一般。
路加猜测他是和某位女性学习的写字,?或许是那位兰斯提到过的修女嬷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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