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改成按丁征税,一丁田租三石,到唐朝立国后,改为两石,税率下调许多。
除了这些正税正役外,没有其它的工商税了。
这样的税制,好处在于收税的时候简单,一目了然。
但不足之处在于,均田制其实推行的不够,多数丁口并不能足授,导致税率实际上是大大提高,远不止三十税一。
其二呢,没有工商之税,不禁盐铁,就导致了税种单一,财收不足。
尤其有一个大问题就是,大唐拥有许多不课户,不课丁。这个不课人口占到了此时总人品的起码一半以上,这是很大的问题。
只有成年男丁要纳税,女人孩子老人不纳税,而官员、府兵又不纳税,奴婢、部曲也不纳税、僧侣、道士、尼姑、女冠也不纳税,许多非正州的蛮夷胡虏等等,都是不纳税。
更别说宗室贵族了。
就算那些地主豪强纳税,可也都跟普通丁口一样纳税。
这就极不符合税收的根本逻辑,本质上唐朝的税就是一种人头税而已。
有钱没钱,交一样的税,还只对一部份人征税。
这种情况下,朝廷能有什么钱?
更别说,大唐的税赋,还是实物税,百姓交的都是粮食、绢布等,朝廷要用这些东西,得从全国各地征集起来,然后要转运调动,中间的耗费惊人。
“隋以租庸调制课税,有开皇之治。”李世民道,意思是租庸调这个税制本身是没有问题的,否则前朝哪能有那样的开皇盛世呢?
秦琅只能呵呵了,隋朝结束几百年分裂,天下一统,要做的事情太多,当时定下的这种税制相当简单,也相对宽松,对
第225章 三顾茅庐(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