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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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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1章 葛从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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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白了,这些人其实都只是奴隶贩子,并不是真正搞商屯的。
    “他们不仅佃租田地,而且也买卖奴隶、牲畜、农具这些的,若是你觉得他们派来的奴隶等干的好了,你想直接买下来继续交他们耕种也是可以的。”
    “我那一百亩地,现在就是交到他们手里,定的铁板租,亩收六斗。如果遇旱涝大灾,则视情况相应减租。”
    亩收六斗的铁板租,这就是定额租,此时中原地区的田租,一般是以分成租为主的,约定地主与佃户几几开,比如说七三或六四或五五等,反正地里收成多少,地主就要按约定收几成租子。
    甚至不管主粮还是杂粮都是要分成的,哪怕你冬天种点萝卜,也要分成。
    就算种的水稻或麦子,除了分粮,麦秸稻草也要分成交租。除此外,若用地主家的牛,还得另交牛租,有时用地主家修的水渠水车等,也得额外交租。
    甚至佃户每年还得额外承担一些免费的劳动,比如给地主家免费再种点地,或是帮地主家修屋等等的事情。
    这种分成租是相当普遍的,对佃户的剥削也较重,尤其是早期分成比例相当大,百姓有时一年到头连温饱都解决不了,遇灾荒就得向地主借债,最后搞不好就把人都变成地主的奴隶了。
    连地里种什么,都得由地主说了算的。
    贞观以来,这种情况缓解,朝廷制订了佃租法,设置了分成租或定额租的底线,如今普通分成租是五五,朝廷定的底线是不超过四六。而定额租,也规定了按田地肥瘦分成几等,各等对应的租额不得超过多少,一般也是以四六为底限。
    老葛的那一百亩地,就在黑沙平原

第1221章 葛从周(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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