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廷或倭王出一文钱,秦家帮他们把这两京建了,甚至表示,征用的民夫,秦家都愿意付一部份工钱的。
这对倭王来说,简直难以置信,尤其是看过了秦家提供的那美仑美奂的效果图后,再没法拒绝了。
当然,秦家也不是去做善事的,秦家只是提出了其它合作条件而已。
其中主要的就是取得倭国一些矿山的开采经营权,其二是秦家是先拿钱借给倭王,然后这笔钱再专用于修建京都,借款要还,而且还有利息,只是相对来说,利息不算高。
第三个条件,就是这两京,秦家早给自己预留了不少地皮,这些就属于秦家,以后秦家可以开发建筑成住宅或商铺等出售出租。
但对于这些条件,倭王依然感觉太诱人了,毕竟对刚开始中央集权的大和来说,平城京和太宰府,虽然不是真的完全仿洛阳长安,但也确实远超他们以前任何一座京城了,若是靠自己的技术和钱财,只怕一时根本难以修成。
而如今秦家给出的方案太诱人。
所以最终倭国与秦家签订了一揽子协议,借款、筑城以及矿山开发,还有许多商业贸易协议等等,签的很爽快,生怕秦家反悔。
协议签好后,秦家说话算话,立马就开始打钱,钱只是给倭王看了眼,然后专款专用,正式开始营建两京。
秦家派来了许多专门的技术团队和管理团队,正式开始建城。
另一方面,秦家也根据签好的采矿协议,开始到处堪探、开采矿产,在采矿这块,秦家以先进的技术堪探和开采,与倭国权贵、豪强们合作,由他们提供人力以及安全保障。
而秦家也借着这机会,在倭国各地
第1243章 秦家入倭(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