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张玉香和朝歌心照不宣的约定罢了。
“好吧,是我太傻了,最近忙死了,我哥天天把我捉到公司里去,天哪,我才十八岁呀,现在就走上社畜的悲惨道路嘛,好想找你出去玩。”
林涵对高中的最后一个暑假,看来是十分的怨念。
朝歌自然而然把另一条腿伸过去,往后仰了一下,完全躺倒在沙发上,“请你明白你的身份,某林氏底层员工,我是你的客户,赶紧解决余年提交的问题。”
“你是魔鬼吧,余年就是你的走狗,地狱三头犬。”林涵咬牙切齿道。
朝歌看了一眼余年,“我看你就是嫉妒,林然现在巴不得余年才是他亲弟弟吧。”
林涵冷哼几声,终于挂掉了电话。
余年穿了一件白色的T恤,原先还略显稚嫩的面容,现在已经褪去幼稚的感觉,五官呈现出过于锋利的俊美,小臂上线条优美的肌肉,掌心温暖有力。
“他不是嫉妒林然夸我,是嫉妒你夸我。”余年圆圆的眼睛,现在眼尾微微拉长,浅色的眼瞳柔和了五官的压迫性。
余年的手掌顺着小腿到圆圆的膝盖上,天气一热,屋里的空调二十四小时开着,朝歌就算穿着长衣长裤,冷气似乎都会顺着关节处的缝隙往里钻。
半夜小腿抽筋更是能毁掉朝歌一夜的好梦,少年的炙热的身躯,就成为朝歌最好的抱枕。
“你当然比他厉害多了。”朝歌毫不遮掩的表示对余年的看重。
林涵虽然能力也不错,还有林家可以助力,不过助力在朝歌这里反而会成为阻力,毕竟林涵做什么事情,都会被林家的利益相关影响。
而余年智商超群,在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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