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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靠扭蛋养活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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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墨柒无所谓,反正余生去哪他跟着就是了,这是他未来认定的人,也是他现在的饭票。要说他喜欢余生什么,什么时候喜欢上的,他自己也说不上来,喜欢这种事情,哪有什么道理可言,可能是某个瞬间,对方就让你心动了。
    或许是余生刚好长在了他的审美点上,叫他始于见色起意,终于厨艺才华。不要说他肤浅,现实就是这样,一开始人们总是热衷于关注别人的外在,符合自己审美的外表,便更加容易吸引自己的注意力,让你不自觉地目光被这个人牵引,于是逐渐开始深入了解这个人。
    始于外表不一定要对方长得多帅气漂亮倾国倾城,只需要有戳你的点就行了。有的人喜欢温柔无攻击性的长相,有的人喜欢张扬浓烈野性的,有的人喜欢小家碧玉清纯楚楚的,只要有能戳到你的点,你就会开始下意识地关注她或他。
    开始关注这个人了,自然就会逐渐发现他身上的闪光点。
    比如最早墨柒只觉得余生长的还挺好看,不过不符合这个原始兽星对亚兽的单一审美,挺同情这个人的,不自觉对他多加关注。
    后来发现余生做传统食物好吃,墨柒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在吃货的路上一去不复返,更加依赖与离不开这个人。
    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的,他说不准。或许是余生对着他笑他的心开始怦怦乱跳时,或许是余生狡黠地笑着算计敌人时,又或许是他千里奔袭,只为护余生周全时。情不知所起,爱咋咋地,反正他认定这个人了。
    “这山路还挺不好走的。”余生之前在红石部落旧址,那边都是相对平整的地,连林子都是在同一个水平线上的,走起来很轻松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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